第24章 年上海碎尸案侦破纪实(2/8)
中午,在王家村生产队队部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顾向敏总结道:“估计案犯把别的尸块也扔在这附近了。从犯罪心理来看,尸体被肢解后,案犯首先想的是尽快把碎块扔掉;其次是希望最好能一次或者两次就把尸块都处理掉,而且扔的地方比较集中,这样可以缩短操作时间,降低被发现的风险。”“这附近公路两边没有卷心菜地、池塘和粪坑,只有一条河浜。所以,估计其他尸块是被扔到河里了。当下最要紧的是赶紧组织人员去打捞。”
当天下午,杨思公社水产大队的 18 条渔船全部出动,采用 “滚钓” 的方法在现场周边和河道里展开打捞作业。“滚钓” 是江南地区渔民常用的捕鱼工具,用一根绳子拴着一排固定在钢条上的大鱼钩,沉到水面下,随着船移动。这种方法对于搜寻水下较大的物体很有效,在江南水乡,如果有人溺亡,也会用它来捞尸体。
从上午一直忙碌到大约 15 时,杨思公社水产大队的渔民们在现场周边大概 1.5 公里范围内的河道里,一共捞出来 12 包用油纸包着并用麻线捆扎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包着的是女人的小腿、脚掌、大腿、胯部、手臂、躯干等身体部位,拼凑起来正好能组成一具完整的年轻女性尸体。这些尸块马上被送往上海市法医室,当时的法医室主任黄柏森带着两个助手李延吉和张泰运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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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柏森是上海市的老法医,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破获过不少大案,1964 年还受到了公安部的表扬。不过文革一开始,他就受到冲击,被隔离审查。好在法医室的 “造反派” 能力有限,1970 年秋天,黄柏森又被请回法医室,恢复了原职。李延吉和张泰运二人在 80 年代是上海市法医室的权威人物,培养了王德明、阎建军、尤剑达等一批优秀法医。
经过三人连夜尸检,得出以下结论:死者为女性,年龄在 19 到 23 岁左右,身高约 1.61 米,体重 63 公斤左右。死者生前较为丰满,乳房较大,左边乳头因发育不良呈凹陷状,后背靠近腰的地方有一个直径 1.5 厘米的天生圆形黑色胎记。直接死因是颈部被掐,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在发现尸体前的 60 到 65 个小时,也就是 1972 年 1 月 1 日凌晨;从胃里食物的消化情况来看,死者是在吃完最后一顿饭后的 2 到 3 小时死亡的,最后吃的食物是白菜肉丝年糕。
各尸块的断裂处十分整齐,表明凶手手臂力量较大,分尸工具可能是斧头、砍肉刀之类沉重的利器,凶手可能从事过木工、屠夫、厨师这类工作。
接着,黄柏森对死者身份做出了如下判断:
从死者的头发样式来看,她生前居住在上海市区,而非农村或外地。
死者手掌较大,皮肤粗糙坚硬,表明她生前长时间从事过需要用手握工具的体力活,且右手使用频率更高;不过,她双手手掌皮肤表皮最外层已经开始变软,说明她大概在死前两三个月就停止了体力劳动。
死者牙齿有一定磨损,这是少年换牙后长期食用炒蚕豆、炒黄豆、小核桃等硬食物造成的。结合头发样式,她虽在上海市区生活,但可能处于较低的社会层次,很可能出身普通劳动人民家庭,家庭经济条件一般。
死者被害前两到三小时吃过白菜肉丝年糕,再联系她喜欢吃炒蚕豆、黄豆等食物,可以判断她是江南人,综合第一条,她极有可能是上海人。
1 月 4 日凌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