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逆父杀子(2/3)
家商店,据供销百货商店营业员回忆,案发后刘文的父亲刘福泉到店里买过一顶蚊帐,当时他不拣不挑,付了钱就急匆匆走了。 明知道墙上有血迹,还粉刷过。案发后跑去买蚊帐,急冲冲地走了,而染有血迹的蚊帐却不知去向。特意支开家人,烧破烂布。面对民警,却绝口不提案情。 一个个疑点都指向死者的父亲刘福泉,他绝对是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办案民警立即将刘福泉传唤到公安局进行讯问。面对民警的询问,刘福泉故作镇定,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我那可怜的孩儿啊,你们可得为他的惨死伸冤啊!”这是刘福泉的开场白,他的眼眶湿润了,似乎真的在为儿子的死感到悲痛。 “你儿子、媳妇是在自己卧室被杀害的。”民警冷冷地说道。 “不会吧,这难以使人相信!”刘福泉故作惊讶地说。 “你住在隔壁,没有听到响动吗?”民警追问道。 “没,没有,我睡得很死。”刘福泉回答道。 “9月3日上午,你在厨房烧什么?”民警继续问道。 “烧、烧我妈捡回来的那些破烂布。”刘福泉支支吾吾地说道。 “你9月4日到供销商店买的蚊帐用在哪里?”民警穷追不舍。 刘福泉支支吾吾说不出,民警接着问:“刘文被杀现场那染有血迹的蚊帐又去了哪里?!” 在办案民警连珠炮似的发问下,刘福泉难以自圆其说,额头直冒汗珠,不时唉声叹气,防线即将被突破! 突然,“扑通”一声,刘福泉跪倒在地:“我说,我坦白……” 这一刻,民警们却没有以往破案带来的那种喜悦,他们紧咬嘴唇,愤怒的目光射向那温顺老实、却毒如蛇蝎、行如禽兽的刘福泉。 根据刘福泉描述的抛弃证物地点,民警很快从裴桥村新大塘等处,找到了沾满死者血迹的棉被、床单、作案工具等罪证。而在厨房焚烧的,正是刘福泉自己身上染了血的衣服和死者床上蚊帐。 刘福泉如此泯灭人性,亲手杀害自己的儿子和媳妇,还扼杀了尚未出生的孙子,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还得从他那支离破碎的家庭说起。 刘福泉,47岁,原是下塘镇医药公司的收款员。1979年6月,因为贪污被查。他认为是公司的李经理搞的鬼,于是伺机报复。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潜入李经理家中,挖墙洞埋上炸药,引爆后携款潜逃。同年7月14日,刘全福被以贪污、爆炸罪判刑12年。 刘福泉嗜酒如命,凶狠闻名。平时,在家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对5个孩子则是宠一个骂一个,常常用恐吓的方法控制他们。家里人顺着他则相安无事,要是逆了他意就要遭殃,以至几乎没人敢对他说个不字。 刘福泉判刑投入劳改后,他的妻子拖着5个孩子生活,常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这样的苦日子怎么过?于是,1981年底,妻子向刘全福提出离婚,之后就跟本镇居民陶仁敬结了婚,并将2个最小的儿子带到了陶仁敬家里生活。 刘福泉为此十分恼火,他认为一向听顺自己的妻子是不会提出离婚的,一定是陶仁敬“教唆”妻子的。于是乎,刘全福经常写信给家里的3个儿子,挑唆离间母子关系。 1982年9月,刘福泉的2个小儿子旷课逃学,浪迹街头彻夜不归,受到陶仁敬的训斥。而刘福泉的大儿子刘琪得知后,就上门大吵大闹,指责陶仁敬虐待自己的弟弟,以致双方发生冲突。 刘福泉的二儿子刘文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经常到陶仁敬家规劝两个弟弟。刘福泉知道后,气得暴跳如雷,写信大骂刘文是吃里扒外的歪种。 1987年4月,刘福泉被提前释放回家,两个小儿子就回到了他的身边,他自己以经营干鲜蔬菜等生意为生。刘福泉认为刘文与陶仁敬来往是大逆不道,对其冷眼相看。而刘文结婚时,背着刘福泉,请了母亲和陶仁敬到家作客。 事后,刘福泉恼羞成怒,多次想冲进新房找儿子“算帐”,还多次扬言:“这是欺宗灭祖,这个家没法治了!”甚至还在其他几个儿子面前恶狠狠地说:“谁不听我的,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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