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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丝织物在精细度上已经接近现代的织物, 并且因桑蚕较之现代的桑蚕更为瘦小, 所以比现代更易做出那种薄如蝉翼的感觉。后世检测马王堆与新疆汉墓的出土布上含有一定的无机质铜、汞、钙,断定那时就已掌握了织物的轧光技术。古罗马以“软黄金”来形容丝绸一是因为丝绸的价格贵比黄金, 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金属光泽让羊绒物与亚麻物都为之失色。难怪在丝绸风靡罗马城后,老普林尼会抱怨那群达官贵人让赛里斯与安息赚了太多黄金,最后逼得元老院出手遏制一磅卖到六十金币的赛里斯绸。
顺带一提, 那时的罗马军人年收不过120银币,而一磅的丝绸足以支付12.5个军人的年薪。
“所以这是怎么做的?”都说好衣养人。巴赫拉姆在泰西封那儿没少被讽毫无品味的大老粗,但是看着身披汉绸的自己,他居然从占了一半大胡子的脸上看出文雅的底蕴:“马尔基安纳能复刻这种纺织品吗?”
约雅斤的脸上露出难色:“总督,这不是羊毛和亚麻, 而是汉朝独有的材质。”
巴赫拉姆知道这群犹太人永远不缺绝妙的点子, 所以向约雅斤提了个为难人的要求:“能买到生产这种材质的植物吗?”
约雅斤:“……大汉的疆域非常辽阔,而我只在大汉的王都呆了几月,所以不知生产这种特殊材质的植物在哪儿, 以及要用何种方式将其制成华美布料。”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啊!”巴拉赫姆将身上的汉绸轻轻拿下, 发现它在正面的阳光下愈发华美。
约雅斤想将其叠好却晚了一步。
巴赫拉姆将绸缎展开并观察上面的纹路是否可以混入本土织物, 遗憾的是大汉的绸缎有着极高的经纬密度,即使是让手指最巧的妇女过来,也很难把羊绒或麻料混入其中,补成一件巧夺天工的拼接衣物。
更可气的是那默默缩手的犹太人在一旁小声补充道:“大汉的织物也不只有价高的丝织品,还有与安息类似的亚麻物与毛织物。”
被抢答的巴赫拉姆明显有些挂不住脸,于是想挑汉绸的错处:“又轻又薄的也不防风,只能在家里穿穿。”
这下轮到打腹稿的约雅斤来挂不住脸了,心想你上战场也不穿着家里的累赘常服。
脆弱?
易脏?
那是丝绸的消费者会考虑的事吗?说这话就好比去问Chanel的产品为何不能水洗、容易脱胶,本质上是效仿权贵的中产把权贵的日用品当成可以宝贝的物件,和国内供着皇家御赐的臣民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奢侈品就没有意义吗?
当然有啊!
一能贩卖优雅的概念来收割财富,二能像Hermès把拉链引入箱包的设计般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总之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你对奢侈品的理解也截然不同。
就好比是鲁儒见到刘瑞改进纺织与珠宝工艺就联想到象箸之忧,而刘瑞想的是可以借此创造就业与出口商品,用“易再生”的绸缎去国外交换“难再生”的金属。
巴赫拉姆在嘴上讨得一时之利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小家子气,于是用转移话题来找台阶下:“你既然对大汉的情况这么了解,那便做个总督助手吧!”这在安息已经算是不小的官,相当于大汉藩王的中大夫,虽不掌握实权但却靠近权利。
经此一遭,约雅斤也勉强进入文官团体,算是从自由民逆行成下等贵族。
“过几日你随我去泰西封见万王之王。”巴赫拉姆在起身的同时没有扫过华美的绸缎,而是存着方形糖块的陶瓷罐子。
约